近年来,电瓶车在我国交通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但是,随着电瓶车数量的增加,交通事故也相应增多。在电瓶车与行人相撞的交通事故中,由于电瓶车速度较快,往往造成行人伤亡,如果对方不愿意赔偿,那么该怎么办呢?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电瓶车撞人的责任是完全在电瓶车驾驶员身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上行车,应当服从交通信号,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保持车辆与行人、非机动车安全距离,避免发生交通事故。”显然,电瓶车驾驶员没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也没有保持安全距离,因此,责任在于电瓶车驾驶员。
其次,如果对方不愿意赔偿,我们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问题。可以先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然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中,我们需要提供证据证明电瓶车驾驶员的过错,可以通过现场勘查报告、医院诊断书、证人证言等方式来证明。如果能够证明电瓶车驾驶员存在过错,那么法院将会判决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如果对方仍然不愿意赔偿,我们还可以通过一些其他途径来解决问题。比如,可以向电瓶车驾驶员的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电瓶车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应该购买交强险和商业险,如果电瓶车驾驶员存在过错,那么保险公司会承担部分或全部的赔偿责任。
最后,我们也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可以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进行协商,如果对方同意赔偿,那么可以达成协议并签署相关文件。
总之,电瓶车撞人全责对方不赔偿,我们可以通过司法途径、保险公司索赔或协商等方式来解决问题。无论采取哪种方式,我们都需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需要树立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