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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这五种约定无效,你有权知道!

标签: 婚姻财产  meiyunc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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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一件伤害双方的事情,而在离婚协议中,往往会约定一些事项来解决离婚后的财产分配、抚养子女等问题。然而,有些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是无效的,今天我们就来讨论一下其中的五种。第一种,对子女抚养费的约定无效。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可能会约定由一方支付子女抚养费,但是,这种约定是无效的。因为子女的抚养费是由法律规定的,离婚协议无法对其产生约束力。

第二种,对财产分配的约定无效。离婚协议中,双方可能会约定财产分配的比例或者方式,但是如果这种约定违反了法律规定,也是无效的。比如,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应该按照《婚姻法》规定的财产分割原则进行分配,如果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比例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这种约定就是无效的。

第三种,对债务分担的约定无效。离婚协议中,双方可能会约定各自分担一部分债务,但是如果这种约定违反了法律规定,也是无效的。比如,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的借款合同,应该由双方共同承担债务,如果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债务分担方式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这种约定就是无效的。

第四种,对夫妻财产约定的无效。离婚协议中,双方可能会约定夫妻的财产归属问题,但是如果这种约定违反了法律规定,也是无效的。比如,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的房产归属,如果这种约定违反了《物权法》的规定,那么这种约定就是无效的。

第五种,对夫妻债务约定的无效。离婚协议中,双方可能会约定夫妻的债务归属问题,但是如果这种约定违反了法律规定,也是无效的。比如,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的债务归属,如果这种约定违反了《合同法》的规定,那么这种约定就是无效的。

总之,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双方应该遵守法律规定,约定合法、有效的事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只有这样,双方才能在离婚后保持公正、合法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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