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财么 > 问答 > 婚姻财产问答 > 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有哪些?

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有哪些?

标签: 婚姻财产  leng100xue

回答: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由夫妻一方所取得的工资、奖金、津贴、福利等,以及经营、投资等所得到的收益和红利;

2.由夫妻一方所积累的储蓄;

3.由夫妻一方所购置的房屋、汽车、金银首饰等财物;

4.夫妻共同偿还的债务。

但是,以下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个人继承的财产;

2.个人赠与的财产;

3.个人纠纷受到赔偿的财产;

4.作为个人专用的衣物、日用品等。

在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处置方面,规定如下:

1.夫妻应当共同依法管理、支配共同财产;

2.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应当由夫妻协商决定;

3.当夫妻协商不能决定时,依法应当征求亲属的意见,没有亲属意见或者征询亲属意见未能解决争议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4.夫妻一方不得单方面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5.在夫妻离婚时,夫妻有权协商处理共同财产,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或者裁决。

总之,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应当共同管理和处置。若产生管理和处置不当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该页面不兼容电脑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