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2025-09-05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8月28日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修订和废止事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国泰海通证券作为债权代理人发布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称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治理结构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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