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岭南: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5-08-29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发行已获得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并取得控股股东广晟控股集团的批复,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价格由3.74元/股调整为3.66元/股,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广晟控股集团,认购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实质条件,公司治理、财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均符合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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