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获法律认可
2025-12-23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为中国长城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以及选举张帆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以及选举张帆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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