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继电气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12-23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于2025年12月22日经公司九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修订并正式施行。
该规则明确审计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含三名独立董事,并规定至少需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其核心职责包括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并履行《公司法》赋予监事会的职权。
规则强调了内部审计部门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并详细规定了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方可提交董事会的事项,包括披露财务报告、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等。
此外,规则还制定了委员会的议事程序,要求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并确保相关部门的配合与信息支持。
该规则明确审计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含三名独立董事,并规定至少需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其核心职责包括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并履行《公司法》赋予监事会的职权。
规则强调了内部审计部门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并详细规定了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方可提交董事会的事项,包括披露财务报告、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等。
此外,规则还制定了委员会的议事程序,要求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并确保相关部门的配合与信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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