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3-27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主要涉及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及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自解释第18号印发之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主要涉及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公司表示这些变更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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