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宏远A:公司制度修订说明
2025-08-29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修订的监管规则,对公司多项内部制度进行系统性修订,涉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共十项制度。主要变更包括:将“股东大会”统一改为“股东会”;取消“监事会”设置,其职能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调整法定代表人职责、股东权利与义务、关联交易管理、对外担保审批权限等内容,并强化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监督与决策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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