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宏远A: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5-09-17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审议并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四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参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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