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新材: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11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周转和项目投资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不得用于证券投资或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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