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化实华:关于认购对象出具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承诺函的公告
2025-09-01
茂化实华控股股东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出具了《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的承诺函》。承诺自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至承诺函出具之日无减持行为;若本次发行完成后持股超过30%,则在发行完成后36个月内不减持所认购股票,且因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衍生取得的股票亦遵守限售安排。若违反承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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