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岭矿业修订董秘工作制度

2025-10-29
金岭矿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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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岭矿业于2025年10月29日发布公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部分条款。主要修订内容包括:明确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更新不得担任董秘的情形,如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不得任职;细化董秘履职不力或造成重大损失的解聘条件;调整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的代行安排,要求董事长在空缺超三个月后代行职责,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同时整合和优化了董秘在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公司治理等方面的职责分工,并统一术语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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