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富实业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议案获股东大会通过
2025-12-18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受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其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该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35%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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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35%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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