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林业:控股股东收到警示函
2024-12-28
永安林业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收到福建证监局警示函,指出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重大投资项目披露不及时和控股股东表决权变化披露问题。公司及相关人员将提交整改报告并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此次警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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