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新能源: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9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宝新能源)因以前年度未按规定对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于2025年3月1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的警示函。尽管如此,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相关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相关款项已全部归还。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在2024年12月31日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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