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京蓝控股股东因业绩承诺未兑现收监管罚单
2025-12-30
ST京蓝于2025年12月30日公告,其控股股东云南佳骏靶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履行业绩补偿承诺,被黑龙江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核心原因是控股股东在2024年未达到《重整投资协议》中的业绩承诺,且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补偿义务。
公司表示,此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将督促控股股东尽快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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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原因是控股股东在2024年未达到《重整投资协议》中的业绩承诺,且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补偿义务。
公司表示,此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将督促控股股东尽快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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