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物股份: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8-28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二〇二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包括修订《公司章程》及多项治理制度在内的议案。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出席股东及授权代表共3名,代表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970%,另有97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参与。各项议案均获得高票通过,其中总表决同意率均超过99.78%,反对和弃权比例极低。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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