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环能: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关于《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2025-09-10
山东高速黄河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山高产投)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山高环能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认购股数不超过139,888,845股,认购金额不超过71,762.98万元。本次收购完成后,山高产投将持有上市公司23.08%的股份,成为控股股东,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将达41.68%,实际控制人仍为山东省国资委。本次收购已获得山东省国资委批复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及证监会同意注册。收购目的为增强上市公司资金实力、优化资本结构、巩固国有股东控股地位。收购人承诺三十六个月内不减持所认购股份,原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已有股份。本次收购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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