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环能: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高速黄河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2025-09-10
山东高速黄河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山东高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特定对象,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山高环能向其发行的不超过139,888,845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5.13元/股,总金额不超过71,762.98万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山东高速黄河产业投资集团将成为山高环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山东省国资委,持股比例将超过30%。该收购已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山东省国资委批复,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基于此,收购方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相关规定,已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所认购股份,且经非关联股东批准,可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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