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风新材: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说明
2024-12-21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太湖金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8.33%的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经自查,公司及相关主体不存在内幕交易等禁止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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