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务: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说明
2025-03-18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声明,确认公司及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此次声明涉及公司、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厦门港务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为本次重组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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