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电股份: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2025-02-11
佳电股份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同意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批复,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需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并在发生重大事项时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将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事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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