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投产融: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之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2025-03-12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声明,确认参与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本次交易涉及通过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国电投核能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置出国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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