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董事会通过贷款及资金业务决议
2026-04-28
宁夏东方钽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多项经营财务决议。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中长期贷款,总额度不超过3.30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不超过5年,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LPR。同时,申请办理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资金业务,包括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以支持经营发展。
此外,董事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此外,董事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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