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煤: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7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由该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委员会具有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及高管行为、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对重大财务事项进行审议等职权,并需对财务报告、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等定期评估并向董事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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