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新能源发行股票补充意见:具备实质条件
2025-11-20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立新能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确认发行人仍具备发行实质条件;截至2025年9月30日,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无质押冻结;新增全资子公司立新泽源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注销哈巴河县新风发电等3家子公司;关联交易均在预计范围内且合法有效;主要财产权属清晰,新增土地使用权及专利;新增重大采购、融资合同;2025年11月13日修订章程,不再设置监事会;最近一期末无大额财务性投资,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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