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德豪:关于公司收到安徽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2025-09-13
ST德豪因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原控股股东与认购方签署保本保收益协议但未在相关文件中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被安徽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诚信档案。公司表示将加强合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水平,该监管措施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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