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能科三募投项目延期,保荐机构中金公司无异议
2025-12-13
中金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对协鑫能科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决定将“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新型储能电站建设项目”的预计完成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将“石柱七曜山玉龙风电二期项目”的预计完成日期延期至2026年2月28日。
项目延期主要受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及气候条件等因素影响。分布式光伏项目因国家出台新规,对消纳率和上网模式提出新要求,导致符合条件的高消纳项目数量减少;同时电价市场化改革增加了项目收益预期的不确定性,促使公司更审慎地优选项目。新型储能项目因配套政策与盈利机制尚待进一步明晰,公司等待具体细则以保障项目经济可行性。风电项目则因高海拔地区冬季恶劣气候影响了施工进度。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延期事项已履行必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是基于项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项目延期主要受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及气候条件等因素影响。分布式光伏项目因国家出台新规,对消纳率和上网模式提出新要求,导致符合条件的高消纳项目数量减少;同时电价市场化改革增加了项目收益预期的不确定性,促使公司更审慎地优选项目。新型储能项目因配套政策与盈利机制尚待进一步明晰,公司等待具体细则以保障项目经济可行性。风电项目则因高海拔地区冬季恶劣气候影响了施工进度。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延期事项已履行必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是基于项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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