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能科因资金占用及关联交易违规遭深交所通报批评
2025-12-29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5年12月29日对协鑫能科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主要违规行为包括:2023年6月至2024年10月期间,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资金流入关联方上海国能投资有限公司和太仓港协鑫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3月至2024年3月期间,未按规定审议和披露向关联方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光伏组件的关联交易。
协鑫能科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实际控制人朱共山、董事长朱钰峰等多名高管被一同处分,相关违规行为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主要违规行为包括:2023年6月至2024年10月期间,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资金流入关联方上海国能投资有限公司和太仓港协鑫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3月至2024年3月期间,未按规定审议和披露向关联方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光伏组件的关联交易。
协鑫能科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实际控制人朱共山、董事长朱钰峰等多名高管被一同处分,相关违规行为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重要提示和声明
本页面内容由AI生成,不保证完全真实、准确或完整,不代表希财舆情宝官方立场,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查看详细说明,请点击此处
订阅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