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同洲: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2025-03-22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ST同洲)收到北京金融法院的应诉通知书,涉及与兴宝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应收账款回款97,922,273.45元及逾期利息,暂计总金额为105,461,278.75元。该诉讼源于2015年的隐蔽型无追索权国内保理合同和信托贷款合同,因中融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未能按时还款,*ST同洲也未按协议支付应收账款回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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