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钢股份: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05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为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确认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包括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投资理财、关联交易、综合授信额度、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以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在内的11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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