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宝高科:《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第二次修订稿)》修订对照表
2025-09-09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进行第二次修订,主要涉及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审议机构、履职评估、信息披露及更换时限等内容。修订内容包括将原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选聘程序调整为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强化对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处罚情况的审查,新增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的要求,并调整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主体和报告路径。此外,原制度中“股东大会”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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