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税收新政出台
2026-02-10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对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政策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企业需按规定办理退运手续,凭相关证明申请免税,并对材料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以支持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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