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
2025-01-20
1月20日,四川省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自2025年2月1日起实施。文件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缴存人及配偶在本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期房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并且不影响后续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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