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权纠纷诉讼二审判决,宏达新材上诉被驳回:应支付原告澳银投资848万元
2024-12-21
宏达新材因债权人代位权纠纷诉讼被判决支付澳银投资848万元,二审维持原判。公司表示该债务前期已计提,对公司本期利润影响较小。2023年6月,宏达新材收到《到期债务履行通知书》,涉及对上海鸿孜的到期债权4221.76万元。此笔债务在年报问询函回复中已有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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