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股东提请解任及补选董事提案
2026-05-22
2026年5月22日,持有公司9.1303%股份的第二大股东深圳市东方和鑫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交临时提案,提请解任非独立董事陈琛女士并补选龚艳平女士为董事。董事会经核查同意将提案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陈琛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认为在股东表决权存在争议的情形下解任其职务不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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