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 特 迅: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3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董事离职的情形、程序、责任义务及持股管理要求。制度规定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并在60日内完成补选;离职董事在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股份,且需继续履行未完成的公开承诺,保密义务持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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