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佳:4—1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2025-09-09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在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补充法律意见书。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主要股东长江一号产投持股17.64%,王进飞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苏帝奥合计持股5.42%,其中王进飞和江苏帝奥所持股份大部分已被质押或司法冻结。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热管理系统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未发生重大变化,且具备持续经营能力。2025年1-6月,公司与关联方存在采购、销售及物业运营管理等关联交易。公司子公司空调国际上海新增一项重大诉讼,作为原告起诉保险公司要求支付1300万元保险理赔款,案件正在审理中。此外,子公司空调国际上海因进口申报不符被上海浦江海关罚款9.1万元,已整改完毕。公司近期完成对江苏埃泰斯8%股权的收购,并新设武汉奥特佳投资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财务性投资合计1.51亿元,占净资产比重较低。律师事务所认为上述事项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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