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股份发布董事选举累积投票制细则
2025-12-15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该细则规定了在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当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在30%及以上并选举两名及以上非独立董事时,必须采用累积投票制。
细则明确了累积投票制的具体执行步骤与董事当选原则,旨在规范董事选举程序,保障股东能够更充分地行使表决权,以集中或分散的方式投票选举董事。同时,新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取代了公司于2024年8月发布的旧版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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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明确了累积投票制的具体执行步骤与董事当选原则,旨在规范董事选举程序,保障股东能够更充分地行使表决权,以集中或分散的方式投票选举董事。同时,新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取代了公司于2024年8月发布的旧版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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