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园:关于《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
2024-12-31
2024年11月2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ST东园)重整,并指定清算组担任管理人。2024年12月23日,法院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截至2024年12月27日,《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包括重整投资人支付7.94亿元重整投资款、资本公积转增股票登记至管理人指定账户、偿债资金和转增股票清偿债权已提存、重整费用及共益债务已支付完毕,以及相关信托合同的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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