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子公司诉讼一审败诉涉资约3096.5万元,已提起上诉
2026-05-13
公司控股子公司宝湾物流控股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其与郑州恒乐实业有限公司共同支付中建七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延迟开工管理费、停工期间损失、预期可得利润,共计30,965,166.98元,及相应利息。
宝湾物流不服一审判决,已于近日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除前述案件外,前期已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案件无进一步进展。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由于案件已进入上诉程序,最终审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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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湾物流不服一审判决,已于近日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除前述案件外,前期已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案件无进一步进展。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由于案件已进入上诉程序,最终审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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