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能科: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5-09-10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等四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部分修订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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