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30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工作制度明确了委员会的设立目的、组成、职责、会议制度及决策程序。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过半数为独立董事,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和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提名或任免建议。委员会具有独立性,董事会应充分尊重其建议,若未采纳需披露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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