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药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25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自2024年1月1日起,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计入成本科目。公司表示此次变更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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