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药业:北京国枫(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27
北京国枫(杭州)律师事务所为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确认了会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票占98.6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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