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药业: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亚药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27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亚药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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