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9-06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5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职责权限、履职方式及保障机制。制度规定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并在董事会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方面发挥作用,尤其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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