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大: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2025-05-24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一审判决中被要求支付与三张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面金额相当的票据利益3000万元。案件涉及包商银行与三位第三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及质押合同,因包商银行未在票据权利期间内行使权利,导致票据权利消灭。法院判决支持原告要求公司支付3000万元票据利益的请求,驳回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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