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金正大及法定代表人因借款合同纠纷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2026-08-18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发布限制消费令,因金正大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兴业银行临沂分行借款合同纠纷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对金正大及法定代表人万鹏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明确禁止其乘坐飞机、G字头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9类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若因经营必需开展相关受限消费,需向执行法院提交申请并获批后方可实施,如违反限制消费令将面临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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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经营必需开展相关受限消费,需向执行法院提交申请并获批后方可实施,如违反限制消费令将面临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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